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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6年9月23号与某公司签定(广东省劳动合同),正式入职,公司做的是环卫工作,我是司机,全年无假,但节假日都有双倍或三倍的加班费,公司也负责买五保。但在同年11月15日,公司又选了几个人(包括我)要再签一份(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合同中写明工资按小时按日计算,还有在工资中补偿基本社保和医保,让我自己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去买社保医保。问公司的人事部,他们的回应是让我们当这份合同是一个形式,其它一切不变,但合同毕竟是合同,而且和之前签的劳动合同是两回事,所以我没敢签名,想咨询一下再签下这份合同的厉害关系,还有什么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我现在工作已经是正常的8小时制了。

其他 2016-11-30 18: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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