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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亲戚(W)在2013年的时候因为资金周转不灵向别人(A)借钱,而当时使用的我的银行卡,A找到朋友B,借给了W了55万元,W也向实际出借人(B)出具了借条,接近一年后又向A借了110多万当时A就要求W给他出具总欠条将A和B的钱写在一张欠条上连同利息共计188万元在之前的一年里W已经还了A、50万元了,两张欠条出具时机相差太长A没有把W向B出具的55万元借条还给还给W,事情过去三年了W一共还给A、98.5万元了,可是A又让B拿着W给B出具的55万的借条起诉了,而且把我也立为共同被告了,开庭前几个月A将我的车强行扣留了,而庭审时我出具了银行流水账单上面只有B向我账户转款记录46500元,庭审结束后的某一天A去当时的法庭补充证据说其他钱是A帮B转入我的银行卡的可是我的银行流水一共只接到了A转款记录135万元,因为A和W这笔账目对不清楚所以A与W双方都不冷静A的家人向我求助,希望我能够帮助A和W把账对清楚我出于不想A和W矛盾激化就答应了,之后A在我与W未接到法院传票前以电话诱导录音的方式诱导我说:如果账目是真实的W没钱还我就帮W想办法还之类的话,而A把录音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举证,一审判决竟然是我与W共同承担债务,我感觉我和W太冤了,2016年3月至今我的车辆都没还给我,报警警方说是经济纠纷不给立案,请问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呀,谢谢。

其他 2016-11-17 11: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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