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4年前,在已交纳停车费,停放在小区规定范围内、物业专人看管的情况下,电动车丢失(停车时未拿取停车牌)。当时已到派出所报案,案子至今没有结果。当时与物业协商赔偿电动车或按电动车的价值抵缴物业费。与物业协商未果,物业当时未表态,业主以为物业默认此做法,4年里未缴纳物业费,期间物业也没有上门催缴,直到半年前才催缴拖欠的物业费。现在物业起诉业主未缴纳物业费,要求缴纳拖欠的物业费及滞纳金,业主该如何申述?法院会如何判决?

其他 2011-05-09 22: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建议带上相关资料当面咨询律师才能给予更多针对性的回复。如对回复满意请采纳,如果还有问题请发布一对一咨询。
  • 物业未表态并不表示认可.物业一直未催缴拖欠的物业费,有可能存在诉讼时效已过的问题,建议委托律师解决
  • 拖欠物业费是违约行为,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柳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