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试驾黑色本田轿车由西往东去,正常驾驶中,在市区闹市中,经常性的堵车,然后回到家,接到交警队通知,说我肇事逃逸了,时间和地点都是我刚才经过的地方,但是我并没有发觉我撞到人,交警队说有一个目击证人,说车后轮压住一个3岁半的小孩,大腿粉碎性骨折,然后交警队让我和受害方调节,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我车上又没有任何痕迹,就单单一个‘目击人’的话,就把车辆给我扣压了,现在我该怎么办,事故发生的地方又没有监控,人流量也大?我现在该怎么办?可以法医鉴定伤情不是我的车轮压的吗? 因为一个小孩的大腿部分就不长,而我轮胎是225的轮胎,压过去肯定连着膝盖的,我现在怎么办?现在怎么解决?(据听说 目击者也没有看到我的车压人 是听一个出租车说我的车轮压住人的,然后把车号给目击者,让目击者报案的)最新情况是 通过关系知道小孩的骨折并不是汽车造成的,因为没有汽车撞击或者碾压的痕迹,只是简单的骨折,我现在该怎么办,我的车一直在交警队扣下,怎么样才能把我的车先要回来?因为我的车没有撞击和擦伤的痕迹,怎么办?不能事故不处理 我的车一直扣下把

其他 2011-05-10 10: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寻求律师帮助。
  • 交通事故处理均以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为基础,作出综合性鉴定文书并划分双方责任(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此类认定书不具有行政可诉性,如不服,可接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三日内申请复核,或在赔偿诉讼中对此认定书提出质证。具体到赔偿数额涉及到伤残鉴定等级以及被侵权者身份等诸多其他问题,因此建议委托律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周口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