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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沙洋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的一名教师,上班时在办公室被同事无辜殴打致脑外部左侧肿胀,身体多处软组织损伤,在荆门市二医院住院治疗9天,检查及治疗费计5319元。我现已经回校上班,但头部左侧时常头疼。学校至今也未处理。校方的律师还要求我垫交医药费,请问我该怎么办,并说我不够申请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我能否向打人者索要精神损失费?医疗费我该垫付吗?感谢您的无私援助?

其他 2016-11-19 07: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医疗费由打你的人垫付,建议先做一个伤残鉴定,依照鉴定结果,依照伤残等级,工资情况,当地的经济水平计算赔偿: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这些都由打你的人赔偿。建议来电详细说明情况,方便我们为您计算赔偿数额
  • 医疗费可以垫付,精神损失可让打你的人赔偿。
  • 您好,可以做伤情鉴定,并依据医疗诊断情况确定您的人损赔付,建议做司法鉴定确认。校方要求您垫付医药费的理由不合理,可以和校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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