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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7月找中介在武昌南湖买了一套房子,已经签合同了,首付38万,剩余47万用公积金和商贷组合贷款,我按合同准时把首付已经给卖方,也按流程办理了贷款,而且银行和公积金都已审批,中介方承诺卖方4个月左右收到全款,可是现在都11月底,卖方仍然没有拿到全款(没有拿到后期贷银行贷款的钱),中介方一直说是国家政策的问题,公积金发不出来,银行的人也是一样说法,可是在这之前卖方却跟另外的中介签合同买了一套房,急需这笔钱,她自己去贷款拿钱,而且利息很高,她说差不多4.5个点,现在的纠纷就是卖方对中介说要买方和中介来承担她的所有损失,请问我作为买方,中介费,房屋过户所有的费用都是我出的,流程我也是按合同上面的流程走的,我对于卖方的损失有没有赔偿的责任(合同上面写如果遇到不可抗力,政府政策改变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买方卖方中介都无需承担责任)怎么办

其他 2016-11-23 10: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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