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案件由当地一审审理,判决尚未生效时,省检察院认为不应该由当地基层法院审理,进而指定给另外一个市的区法院审理,请问,原审检察院是否应该先撤诉,之后才能由新的基层检察院重新起诉.如果在原一审检察院没有撤诉的情况下,指定管辖的检察院就起诉,是否程序违法,那么判决的结果是否有效.

其他 2016-11-19 18: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