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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家有6姊妹,其中2弟兄,4姊妹,4姊妹都已出嫁。父亲已经去世,我家的林木林地承包权还在母亲手上,母亲一直由我弟弟赡养了26年,现在应该怎么样处理?

争议解决 2016-11-21 17:3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之前的承包权在您父亲名下吗?一般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依据法定继承,父母、配偶、子女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由您的母亲和家里的6名兄弟姐妹共同继承您父亲的遗产。
  • 你好,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是不发生继承的,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的法定义务。
  • 林木林地的承包权可以继承,其收益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割。
  • 你好,土地承包权不属于遗产。子女的赡养义务是相同的。
    【追问】您好,也就是说现在我和我弟弟应该平均分配林木林地经营权?
  • 您好,属于父亲的那部分,原则上由母亲子女均分,但是母亲和你弟弟可以适当多分。属于母亲的部分,依然是她个人的。
  • 您好,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可以发生继承。一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只能以户口未单位继续存在。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 你好,建议由母亲生前立遗嘱,自由处分她的遗产,如果没有立遗嘱去世的。尽了赡养义务的可以请求多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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