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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服务员十多天了,昨天管我们的负责人生气的说叫我走,炒掉我了,我去问老板不给我工资,还说他没说炒我,还说给我两个选择,一等他招到人,二做完这个月,不然不给工资。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6-11-22 11: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此外,一般情况,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 您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到劳动部门投诉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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