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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和老公是二婚!现共同生于一女孩四岁半!因感情不合准备离婚!父母赠予的房子他和我一起装修!现在他要求带女儿走!我还父母垫支十万!还要我补他一半装修费约六万元!我想争取孩子扶养权!不补装修费行吗?

离婚 2016-11-24 13:4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装修费属于共同财产,目前的装修价值双方协商或者第三方评估。你如果争取孩子抚养权,装修费可以冲抵对方支付抚养费。建议来电咨询。
  • 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就起诉离婚,一并解决孩子抚养权以及财产问题。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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