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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一家机构签了合同,但还没有付款,现在不想去上课了,已经通知对方想解除合同,会面临怎样的法律风险?合同中关于违约是这么约定的,我有权解除合同,另签订解除协议,但不予退款。一定要签解除协议吗?

其他 2019-01-27 18:46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是认为违约代价过大是吗
    【追问】合同总价并不高 三千左右 对方有权起诉要求支付违约金吗?
  • 对方存在违约的话是可以解除的
    【追问】对方没有违约
  • 有对方违约的情况吗?
    【追问】对方没有违约情况 课程尚未开始
    【回答】原则上要签署,但实务操作中大多都不签
  • 你好,建议诉讼。
  •   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违约行为  A、完全不履行。是指债务人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合部义务。完全不履行是一种较为严重的违约行为,可以直接赋予债权人解除合同的权利。换言之,如果一方无正当理由完全不履行合同,则表明该当事人具有完全不受该合同约束的故意,合同对于他来说已形同虚设。故此,另一方当事人应有权在要求其继续履行和解除合同之间作出选择。当债权人选择解除合同时,合同对双方不再有拘束力。  B、不适当履行。即质量有瑕疵的履行,亦称瑕疵给付。如果瑕疵并不严重,一般采取降价、修补或其他办法予以补救,只有在瑕疵严重的情况下才可以解除合同。  C、部分履行。是指债务人仅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因债务人可以补足履行不足的部分,所以在部分履行情况下,应限定合同的解除。一般来说,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部分履行将构成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否则不能解除合同。
  •   1、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违约责任。
      2、依据:《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
    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
    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
    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有对方违约的情况吗。。。。。。
    【追问】对方没有违约,但合同中说,我可以解约,但不退款。实际上我尚未付款呢,也通知对方解约了。我会面临什么法律风险呢?
  •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追问】我没有支付任何钱款;对方也没有给我提供过任何服务。在我通知对方之后,我就不联系对方了,可以吗?
  • 您好,有对方违约的情况吗?
    【追问】对方没有违约情况 课程尚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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