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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双方父母出资首付购买房产,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两年后结婚,婚后四年女方父母出资将剩余贷款全部还清,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请问如果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后女方父母出资还的货款,有无借条是否有区别?

离婚 2016-11-24 17:1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首付部分证怎么约定的呢?一般来说是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计算所以。婚后的部分都是女方父母出资的话,如果没有说是赠与给男女共有的话算作女方所有的。如果有借条的话,可以认定为夫妻共有,并共同承担此债务。欢迎来电咨询
  • 你好,如果是夫妻向女方父母出具借条来还房贷,房子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划分。详细的可以来电咨询。
  • 您好,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 你好,你这种情况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婚后女方父母出资还的货款,有无借条是有区别的,如果借条表示是赠与给女儿的,那女方父母还贷的钱则属女方的个人财产。
  • 您好!这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后女方父母出的钱有借条,就是夫妻双方对女方父母的债务,要共同偿还,如果没有借条,就算女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 您好,应算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贷款是否有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有其它问题,请来电咨询。
    【追问】贷款有相应证明,贷款也在女方一人名下,婚后女方父母的还有剩余贷款,女方父母希望看能办理哪些手续,做为单独赠于女方一人
    【回答】您好,你可以做一个赠与声明,如有其它问题,建议您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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