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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今年6月弄到手的,医疗终止9月13号,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十月十号去申请了工伤理赔,九月十四号到现在都没去上班一直都在休息,我今天去厂里想和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他就说我在十月十一号不去上班,就是自动自离了,他这样说合法吗?,但我在十月十一号,我打过电话问过他,我说要不要我去上班,当时他说我回也行不回也行,我当时说,我说我的手搬重的东西还是不行,还痛,还不能做东西,说我还休息一个月左右再去

其他 2016-11-24 19: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这要看医生的病历有没有注明要全休几个月。
  • 如果是在法律规定的医疗期内,公司是不可以开除员工的,如果工伤的医疗期已经过了,还是需要去公司上班,不能胜任原工作的,可以要求公司调换合适的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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