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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今年3月8号去岳阳医院看痛经,医生未作任何检查和怀孕检查就开了中药,谁知那时候已经怀孕,3月10日查出怀孕,13日开始流血,后去长宁妇幼保胎,但是出血越来越多,医生说有大出血的危险必须刮宫。宝宝流产了。我是2月8号末次月经,当时还问医生是否需要做怀孕检查,医生看我备孕了半年未怀孕,说不用,开的中药全都是孕妇禁用的药,找了别的医院的医生问了,医生说这个药会导致流产的,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或者医疗过失,可以找医院索赔吗?岳阳医院已经给予答复,说只吃了三帖药不会导致流产的。很让人气愤。

其他 2011-05-26 12: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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