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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第二个月开始不得不上班,公司是否应支付双倍工资

其他 2011-05-12 19: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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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休息日加班处理,可以主张加班费。
  •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如果产假期间要求上班又不能安排轮休的,应支付200%的工资
  •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如果产假期间要求上班又不能安排轮休的,应支付200%的工资
  • 你好,需要支付200%的工资,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应该按休息日加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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