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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婚的情况下生下了孩子,在从怀孕到住院生产的一切检查住院费用全都是我付的,在生了宝宝的月子里对我不闻不问的,孩子也很少照顾,孩子现在三个多月我因事带回了老家,而且把孩子的户口也上到了我的名下,我们刚离开一个多月他又跟另一个女人同居了,像这样的情况下男方还有权要回孩子吗?求回复!谢谢!

其他 2016-11-29 14: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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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或母都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不成的可起诉,法院综合考虑双方的主张和实际情况根据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判决。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该支付抚养费。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无过错方可争取适当照顾。如果协商不成,可约见律师,详述情况,请律师分析并协助制定处理方案。
  • 孩子的抚养权应归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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