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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单位已做了二十年了,单位从未给我交过养老保险,中途大批员工辞职的时候,单位为了留住我,给了我几千块钱说是作为补偿,现在我年纪将近五十八岁了想辞掉这份工作,单位是否应该再给予我补偿,这个补偿是指什么又是按什么来计算的

争议解决 2011-05-13 18: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不要辞职,可立即向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自己工作20年未办理养老保险,一旦办理养老保险,60岁退休就有退休工资。也可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办理养老保险。 自己主动辞职,一般没有经济补偿。 详细咨询,与我联系
  • 还是别补偿吧,你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有权一次性补缴社会保费用
  • 社保应补缴,解除劳动关系补偿12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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