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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里上个月底被盗了当时也报警了,为了保留现场就没有清点损失物品就和办案人员一起去派去所做了贵重物品丢失(有零用现金大概5千吧,48克黄金手镯,还有黄金耳环,戒指,项链,银元2块等等小到烟)的笔录并签字了,我听别人说即便抓到小偷我的东西也追不会回来了,也因为每天工作忙也没有心情整理清点家里至到今天工作人员突然带小偷来我家里来指证登记我身份证号码,我着重的问了小偷我的银元还在不在,(虽不值钱,对我来说很重要),小偷他说没拿银元,我才去边整理边找银元,还是没有找到银元确找到了黄金耳环戒指项链,这种情况我当时做的笔录有触犯法律吗,(因为当时是派出所来人带我先去做笔录的,勘察队工作人员是我做完笔录回来后,才到我家的),我要是明天打电话派去所说明今晚找到的东西经过他们会相信我的解说吗,急盼回复,谢谢!

其他 2016-12-02 11: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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