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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舅舅在工地拆房屋时不慎摔伤,脊椎压缩性骨折,前天做了手术,还在住院治疗,截止今天花费4万多,工头我们找了好多次,只出了7千,医院催着缴费,我们打电话给他,他老是说在找钱,拖三拖四的,医院也停药了,我们该怎么办呀

其他 2016-12-03 16: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属于工伤的,至于赔偿要看具体情况的,本案的处理方式有两种,1、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列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2、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单位索赔;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这两种处理方式都可行,建议委托你们当地律师帮你们计算
  • 你好,你们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赶紧给你舅舅治疗伤情,不论包工头是否出钱,你们自己筹款先垫付都行,毕竟人是最重要的。将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保存好。等治疗终结后再做司法鉴定,根据伤残级别再要求包工头,以及包工头上游的包工头直至具体合法资质的建筑公司一并对你舅舅的伤情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残疾赔偿金,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等。明白了吧?
  •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1.劳务关系,就是指劳动者与雇佣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的是雇佣关系的合同等,雇工在从事雇佣劳动中受伤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办理。2.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或者属于实际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在从事单位工作、准备工作、收尾工作等过程中受伤的,属于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要先作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这二个鉴定作完后,才能依据相关规定计算出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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