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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五个人合作投资了一个饭店,共三十万,我入股一万元。之前大股东口头说有在职工资,可是经营四个月后因生意不好,盈利只够下季度房租,大股东就把工资取缔,让我们几个小股东且在职的只工作不给工资。我因家庭负担较重,想中途退出,请问怎么退?谢谢

其他 2016-12-03 20: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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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伙企业》第四十六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三)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因此,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你可以退伙;或者你可以证明你自己确实有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 可以向其他股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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