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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拘留几次?十五天完了后还能再次拘留吗?

刑事辩护 2018-01-03 14:0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行为人的一个行为无论是违反一规范,还是数个规范,受一个行政主体管辖,还是数个行政主体管辖,可以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但如果是罚款,则罚款只能一次,另一次处罚可以是吊销营业执照或其他许可证,也可以是责令停产停业,还可以是没收等,只是不能再罚款。
  • 你好,不能因为同一行为被再次行政拘留。如果是因为其他行为,则可以再次拘留,中间没有时间限制。但是如果后一行为,公安机关早已知晓,故意之后处理,达到加长拘留期限的效果,则可以投诉、举报
  • 您好,对于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的处罚。
  •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式,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最轻的一种。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由此可见二者的区别:  一、是在于刑事拘留和拘传的决定机关不完全相同。刑事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而对拘传来讲,公安机关、人民检察、人民法院都有权决定并执行。  二、是刑事拘留和拘传的时间不同。一次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小时。而刑事拘留的期限为10日,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4日,对于多次作案、流窜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还可延长至37日。
  • 法院可以行政拘留债务人2次,执行完后,债务人依然不执行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应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定罪量刑。

      《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你好,是否拘留需要看具体案情的。
  • 您好,行政拘留不超过15天。依据“一事不二罚”原则,对同一违法行为,不能处罚两次。
  • 你好,根据一事不再罚原则,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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