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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律师你好,我家小孩子在学校课间休息时间在操场不小心和另外一个低年级学生撞在一起,把我儿子大牙撞断一颗,另外一个孩子头破了一个口子,鉴于我们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最合适,谢谢

离婚 2016-12-06 17:1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找对方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 你好,首先孩子的家长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承担的是过错责任,伤情不大的能协商解决的就协商解决,
  • 您好,孩子之间根据过错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学校没有尽到管理教育义务的,学校也有责任,建议协商解决。
  • 先协商处理,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委托我们律师帮助
  • 您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索赔。
  • 你好!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医药费,学校未尽到相应的管理义务,可以要求承担一部分责任。
  • 你好,孩子之间根据过错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没有尽到管理教育义务的,也有责任。建议协商解决为好,协商不成的话,那么起诉解决。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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