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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 月21 日,新野县张某在该县上庄乡卫生院剖宫生产,卫生院的医疗人员在进行手术缝合的过程中,将张某的输尿管划破,导致张某小便失禁,不得不做第二次手术加以治疗。经鉴定,张某属八级伤残,本次医疗事故为四级医疗事故。

其他 2011-06-01 19: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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