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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离婚一年了,男方再婚女方还是单身,男方一直不肯孩子来看我,现在孩子12岁了他自己天天偷偷跑过来看我,被他家知道后对孩子严厉反抗从不为孩子考虑问题,孩子天天哭着要我把他的抚养权拿过来要跟我生活,请问我还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 2016-12-09 16:5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 可起诉变抚养权,这样就可天天见面
  • 你可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的。
  • 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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