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父母新是洪湖新滩镇人,我出生后1988年,父母去搬家到武汉汉南,户口也随着签到武汉汉南区,汉南区有土地6亩8分。2003年父母就在新滩买了一块地基建房子,2003-2005期间一直住在新滩,刚才遇到一个机会,村里可以分土地给常住人口(因爷爷和我父母没有分家,爷爷可以带一个儿子的一家人可以分土地)听说可以分土地,父母也想分土来种,所以就像村里申请了。村人说像我家这种情况,现在人搬回来村里住了,但是分土地就需要按人口每人交钱1000元,所以我们家就顺利了分了8亩田,罚了RMB4000元。也成功拿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期限是2005年1月至2028年12月31日)现在就是因为有开发商想租用农民的土地,给租金农民。村里现在就说因为我们全家人的户口不在新滩,所以现在要把我们正常种的土地要收回村里去,不再给我家使用了。我想咨询一下律师,从法律上来说:我们这种情况,现在承包期限还没有到,村里可以收走我们的土地吗???现在我家土地已经被村里收走了。补充:爷爷在2010年已过世,所以户口可能已经注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本上承包方代表姓名是我父亲

其他 2016-12-09 16: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具体建议跟村里协商处理,如果不行,建议去乡政府投诉。
  • 是这样的,您已经将户口迁出之后是不可以再回去要求分土地的,但是村委会向您出具了土地经营权证,现在又把土地收回。设不仅涉及到村委会违法,还涉及到村委会违约,如果开发商给的租金标的大的话建议您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具体问题您可来电咨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荆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