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武汉请市人,03年下岗回家,为了生活带着小女儿来广州打工。02年公司将同一位置的两处房屋作为福利房分给我们(组合双职工),公司写有永久住居权的证明。今年二月,公司在没有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将自己名下的两处住房一起卖给了私人(本人两处房屋跟厂房在一起,共一土地证)。本人三月份才从邻居口中得知,回武汉找了相关部门,国资委和房管部门的回答是:公司把该房屋作为福利房分给你们,那么该两处房屋既不是国家的也不是公司的,就是你自已的,公司无权卖属于你的房屋,而且跟椐相关政策公司应该把两证办到你们手。找公司不理,再找相关部门最后也是相互推,如今事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丝毫没有一个部门出面解决,请问我该怎么办?为防止房屋再次转手,请问申请房屋诉讼保全可以吗?请指点,谢谢!

诉讼 2011-05-25 08:1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