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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邻居4.3万元钱利息1.5分,到了还款日期人不见了,欠条只有本人签字没有担保人,我能提供欠款人家庭地址身份证,他儿子的电话号码和村委会出具的失踪材料。是否可以公告送达?谢谢

其他 2016-12-13 10: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只能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你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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