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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各位律师强制猥亵罪受害人已出谅解书能判缓刑或拘役吗

刑事辩护 2018-10-03 02:1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要看具体情况,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到相关机关了解案情,积极行使辩护权利,争取最好结果。 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 你好: 1、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我的看法:这属于暴力犯罪的范畴,一般办案机关都不会考虑取保,尽管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在这里,我倒是建议你考虑如何争取最轻的处罚,而不是一味想着取保的问题。 3、我的思路是: 醉酒,是否属于生理性醉酒,如果是这样,尽管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是也会适度考虑从轻处罚,而这需要提供证据和供述予以认定。 其次,你的暴力、胁迫等的程度,是怎样的,是否有造成别人受伤呢,这是量刑的一大考虑因素。 再次,你的行为,是否存在公然、公共场所、或者联合多人实施的情节呢?如果有,是要从重的,另外,关键的是需要有证据证明,才能从轻。 最后,对象是否儿童呢,这是从重处罚情节。 其实,这个罪名,定罪无非就是考虑这些关键性情节,至于您赔偿、谅解了,当然好,这是从轻处罚的情节。 如何综合运用并争取最轻的处罚,是系统工程和工作。 供参考,谢谢
  •   缓刑是对主刑而言,如果在主刑之外还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例如,判处徒刑附加罚金的,徒刑缓刑,罚金仍要缴纳。  相关法律知识:  缓刑不同于免除刑事处分,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因此,对缓刑犯在判决中必须宣告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刑法第68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的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也就是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是,不能折抵考验期。  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缓刑是对主刑而言,如果在主刑之外还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例如,判处徒刑附加罚金的,徒刑缓刑,罚金仍要缴纳。
  • 取保候审是一般强制措施,而缓刑是一种刑罚制度。两者没有矛盾,并不冲突。
    1、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2、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 根据具体案情,并不是出具谅解都能缓刑,请及时联系
  • 你好:看证据了,请律师辩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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