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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跟我老公都同意离婚了,我在广东,他在广州,在深圳民政可以办离婚手续不?

其他 2016-12-14 12:1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离婚有两种: 一、协议离婚(双方到民政局离婚),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可以聘请律师代书协议书; 二、诉讼离婚(一方起诉到法院离婚),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教育背景、生活条件、居住环境、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有财产争议的,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一方有家暴、虐待、遗弃、酗酒、赌博和长期同居关系等恶习造成对方损害的的属于过错方,对方可以要求赔偿。
  • 您好,如果你们有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是深圳,可以在深圳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的情况下,一方向法院起诉,一般是向另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但是如果另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有居住信息证明的,可以在另一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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