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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是做课程辅导的机构。总公司在外地,有三个股东注册,其中大股东也是法人,占52%,二股东是主要经营者,占42%,三股东占6%。总公司与一个自然人股东合伙在武汉开办了一家公司,其中,总公司占股65%,自然人股东占股35%,其中5%为代持。武汉分公司所有的客户合同都是跟总公司签署,合同款也都进了总公司的账户。前几个月总公司大股东与二股东产生矛盾,二股东在外开同业机构,并且挖走了公司的核心员工,造成了账面上的亏空。由此产生连锁反应,造成武汉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合同与武汉公司签署,但是工资一直由总部发放)、学生退费无门、场地被房东收回等一系列问题,并引起大规模客诉。牵扯资金达几十万。在公司成立之初,小股东就按照约定给总公司打了自己该担负的注册资本金的50%,但是总公司并未完成实缴。由于小股东合作以来多次要求看财务报表或了解公司实际运营进程未得到总公司的回复,所以早在5月武汉的股东就提出解除合作关系,进行股权变更,总公司也给予邮件答复并且拟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且已经转给小股东1/4的股权转让款。但是由于费用支付周期的问题未达成一致,所以这个协议未正式签署,工商执照上也未作修改。现在事情发生以后,小股东自费承担了后续部分学生的课时费,而总公司几位股东互相推脱,概不负责,现在作为小股东,不知道如何保证自己的权益?能否提起诉讼?对于给自己精神上造成的伤害能否要求赔偿?

其他 2016-12-21 10:5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当时股权变更没有登记对第三人是不能产生效力的,相当于你们内部私下的协议,只在双方生效。第一,就公司未按时完成实缴,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二,代持股的实际出资人是谁,你是否就是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双方签订的协议中有没有关于收益和责任划分的条款?第三,拟定的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就数额已经达成一致,只是周期未达成一致,协议是否双方已经签字或盖章?第四,在公司拒绝提供财务报表等等情况下,你是可以在十五日内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的;第五,股东是可以按照实际的出资比例来分红的。你的权利收到侵害当然是可以起诉的,并且是建议你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具体的情况还需要具体的分析,最好能够看到合同等各种书面文件才能给你最准确的帮助,建议你来电和我沟通详询。
  • 情况比较复杂,需要你提供更多信息,建议来电详谈,有什么疑问可以打电话问我,我们可以免费为你提供一些意见,希望能帮到你。
  • 你好,一般权利收到侵害当然是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权的,不过还是建议你先与对方进行协商,然后再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 可以起诉。....
  • 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 首先,对于总公司作为投资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来实缴注册资本,已经完成实际出资的股东有权利要求其限期内补缴,否则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实在不行,可以变更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对于股东权利身份按照实际出资来享受股东权益。 第二对于有限公司大股东没有在合理的期内对于查阅财务会计的相关信息的,小股东有权利要求起诉到法院,要求行驶股东的知情权。 第三,对于股东擅自在外面私自营业,利用自己的身份,损坏公司的利益的,公司可以要求起诉承担侵权责任。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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