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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上买的衣服,衣服上明显的印记,和店主沟通后说给退货,要我写会员名订单编号但是我用的不是一个手机网上买东西的是我老公手机,写订单编号时候他上班呢,还找不到,快递员来了,我没办法了就让快递员拿走了,快递费说让我垫付的,卖家会给我退款吗?快递费呢?

其他 2016-12-21 21:2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与卖家协商
  • 可以主张合同违约赔偿。建议掌握证据祝你维权成功,需要帮助请咨询我,支持你!
  • 你好,这件事情只能协商处理了。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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