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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员工仅做自己分内的事,其他事不参与,比如不参与公司搬家安排,不配合打扫卫生,只要出力的事情一概与他无关,并且他会当众说出理由自己不参与,这种员工如何处理?j

其他 2016-12-21 20: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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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建议双方协商。 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你好,建议,人社局投诉
  • 如果公司规章制度有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按规定处理。如果没有相关规定,公司可以进行制度的补充或完善。然后按规定执行。
  • 你好,可以劝退
  • 依据公司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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