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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从单位辞职,但单位不给退还押金,并要求干满两年才退,而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单位这样做受法律保护吗?

其他 2011-05-19 20:5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搜集证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单位这样做肯定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包括人身担保、财产担保,包括收取各种财物。第84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你完全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 您单位的这种行为是违法。
  • 可以起诉单位,要回押金并要求赔偿
  • 您单位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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