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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跟她男友从2006年她大学时开始谈恋爱,后同居近四年,期间堕胎两次。两人已见过双方父母准备要结婚。 去年8月他男友被外派到国外去,在走之前两人想把结婚证给拿了,无奈她刚大学毕业户口还在学校所在地,需迁回原籍才可以办理,但当时已经来不及了。基于对对方的信任,也就没有强求。按常理来说外派一年过后两人应该是直接结婚了。今年2月份男方还到女方家里过年,证明两人情未变。但到了3月底,男方开始冷淡女方,后来经过追问才知道他已经移情别恋了。虽然没有直接说出分手,但他冷淡的态度令人寒颤。 现在我这朋友还在傻傻地等,跟我说他没有说分手说明他也难以抉择,可是我们旁观者来看其实已成事实了,只是一句话的事。但又不好再刺激她。 我想问下像这种情况女方能受到什么保护吗?或者有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可以让男方得到一点教训?我知道同居已不构成事实婚姻了,难道这样就不能有任何法律可以制裁那个男的吗? 因为想着必然会结婚并且已经到那程度了,因为手续的关系耽误了事情,这样就不受到任何保护了吗?那我朋友以后怎么生活?我现在真是替她担心和不值。请求好心人的法律分析!谢谢!

妇女儿童权益 2011-05-21 22: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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