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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你好。2010年9月29日,我儿子在**医院做了脊柱骨折内固定手术,花费材料费36748.7元,手术费接近1万元(包括3000元红包)。2011年3月21日拍片复查,发现一颗钢钉断裂。我将此情况给主治医生通报,他说,可提前取出钢板和钢钉,对身体康复没有什么影响,同时,要我再交5000元作为第二次手术和治疗费用。因为我不懂如何处理,就同意了他的提议。2011年4月29日,该院给我儿子做了第二次手术,取出了钢板,但是一颗断钢钉没有取出。5月13日,该院催促我们办了出院手续。期间,我曾经找该院协商赔偿,遭到拒绝;后来请汉阳区卫生局医政科出面找该院协调,该院仍然拒绝协商赔偿。请问: 我能否依法索赔第一次手术材料费36748.7元和手术费?能否依法索赔第二次手术5000元?如果打官司需要多少费用? 麻烦在百忙中予以回复。谢谢。

诉讼 2011-05-20 17: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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