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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孩子六岁了,男方要求离婚并带走孩子,虽说离婚孩子还是双方的,但是男方很坏而且是南方的,他带走了孩子以后不一定再会让我见到孩子,而且我因为为他怀孕了三次,医生已经告知不能再要孩子了,我该怎么办?孩子跟谁的几率大呢?如果经过法庭的话法官会判给谁呢??

离婚 2016-12-27 11: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孩子在2-10岁之间是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裁判的。对方如果把孩子带离现在居住的环境,可能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谁抚养孩子对孩子成长有利由谁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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