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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饭店吃饭,旁边也有一桌客人,都不认识,我没说话,他们喝多了过来一个就打我们,随后剩下两个也过来打我们,把我鼻骨打骨折了,我不到十六岁的儿子也被打了,警察把他们全部拘留了,到现在还没处理,我想问问我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刑事辩护 2016-12-29 15:1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应当根据你的伤情确认对方责任性质,可赔偿你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 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 要看具体的损失情况,
  • 首先确定伤情 申请法医鉴定是否构成轻伤
  • 应当根据你的伤情确认对方责任性质,可赔偿你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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