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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与客户的合作合合已到期,现公司说要解散,我是财务人员,现公司说要公司只能留两个财务,人事让我选择是留还是不留,我选择不留,请问我是否可以拿到赔偿,我2010年6月入职

征地补偿 2015-03-13 18: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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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五项规定内容和第46条规定内容,公司在劳动合同期满前解散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办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确定。
  • 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两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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