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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去帮忙抓人第一天抓了一个人他们打了别人还拿了别人的钱但是我朋友没有拿过钱也没有打过人只然后一起吃了饭就走了受害人也一起吃饭了但是受害人酒喝多了他们就一起开的房间睡觉,第二天他们又去抓了一个人我朋友还是去了,还是没有打是但是受害人跑了,我朋友一个把他抓回来了,然后受害人就被他们一起的人带走了,我朋友找到他们的时候受害人被打伤了我朋友叫他们不要打了,然后他把受害人的银行卡的钱转走了,我朋友还是没有拿钱,他这个算什么罪名了,会判刑吗?大概是多久?他还是重犯

其他 2017-01-03 09: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朋友涉嫌故意伤害罪与盗窃罪,属于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构成犯罪了,具体罪名需要了解具体情况确定,建议委托律师会见,查阅案件材料,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提出辩护意见,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或者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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