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借款人因周转借款四十万,约定百分之一点伍利息,从去年四月起不付利息,不还本金,连续二十月没收到利息,多次催收不还,现在借款人从今年六月起拆旧建新房,已建成一层带门面的匡架,我想是不是可以通过法院要求借款人停止建房,履行还款义务,二是约定利息能要回吗?本金是我与朋支凑起来借给借款人的。对于这样的案子还有什么起诉要点。

其他 2017-01-04 11: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永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