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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老公自由恋爱结婚,但是办了酒席没有领证,现在因为双方性格不合要离婚,没有彩礼,只有结婚时男方买的三金,送了女方一部手机,还有拍结婚照的钱,女方是否应该全部返还给男方,女方不存在名誉损失吗?

离婚 2017-01-07 19: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们没结婚。是同居关系三金和手机是赠与不用返还。这种情况不存在名誉损失。名誉损失是侮辱诽谤泄漏个人隐私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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