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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深圳的一个电子厂工作,现在要搬迁到惠州去,工厂的总部没有搬,但不在一个地方,工厂现在要把我们调到总部去作普工,我们拒绝去。我们的部门离工厂的总部有五公里远,总部是在半年前从这里搬过去的。 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公司祉偿吗?

其他 2011-05-22 22: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你现在工作是普工吗?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你的工作岗位,现在公司要变更让你当普工,你不同意,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公司总部和你现在工作的部门都在深圳,公司让你到总部上班,你不同意,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你好,可以要求补偿,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公司若搬迁到深圳以外,你不去,有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若在深圳之内搬迁,你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
  •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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