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于2016年4月16日签的卖房居间合同,当时房子开了发票,还未办不动产证,中介介绍了买主,谈妥价钱后,我说先办证再签合同,中介哄骗说先签合同,开发商和房管局他们都有熟人,办证最迟不超过三个月。我想三个月的变化也不大,所以签了房屋居间买售合同。4月23日把所有办证材料交给开发商,接着就是遥遥无期的等待。现在九个多月了,产证还没办下来,开发商说还要等几个月,现在房价上涨了许多,买房者要求我,要么按照合同价卖给他,要么按照合同,单方毁约需双倍支付买房者保证金,赔付5万元,2.5万给买主,2.5万给中介。我要履行合同吗?我该怎么办?房子是妈妈的,我只带了妈妈的身份证去签的居间合同,妈妈没去,合同有效吗?谢谢啦!!!

其他 2017-01-18 19:2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青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