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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原名刘*启,刘*启因犯罪改名叫李*胜,李*胜因银行贷款未还进入银行黑名单后改名刘*海,刘*海最近又去银行担保贷款,银行经过照片比对发现是同一人的情况下仍然给刘*海贷款一百万,并和刘*海口头商定用一百万贷款中的22万归还以前李*胜的原未还贷款,构成以贷还贷事实,一审法院判定担保人免除以贷还贷22万,承担78万的利息及本金对吗?

其他 2017-01-15 18: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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