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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小汽车在通过一个丁子路口时,在绿灯的正常通行条件下,车在左转弯的情况下,都快开到马路中央时,遭到一辆电动摩托车闯红灯的侧面撞击,导致我的汽车四个面损伤,对方摩托车也不同程度的损坏,而且,对方受了伤,我报了案,交警察过现场后,让我把他带到医院看伤,后来医院诊段结果是右脚裸骨折。需要住院做个小手术,后来在得到了保险公司认可的条下,我垫付了住院押金3200元,后来又让保险公司垫付了10000元做了手术,总共垫付了13200元,对方治疗用了10天就出院了。我等了一周后约对方到交警大队取事故裁决书,交警判他主责,我次责,他7我3;我服裁决,可他不服。他说伤没好,来不了,让他老婆来的。事后我让他复议,他又说等他脚好了后复议。我问他要休车费,人家让我找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又让我先垫付,说等对方在裁决书上签了字后,在到保险公司计算赔偿~我想问一下,我垫付了医药费,又得垫付汽车维修费用后,对方不给赔偿,跑了咋办?他是庆阳人,对方拖时间,耍耐,还想让我赔偿务工费~

其他 2017-01-15 11: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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