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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是怎样赔付

其他 2011-05-26 23: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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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年重庆交通事故受害人伤残赔偿:1残疾赔偿金(城镇)上年度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医疗费3后续治疗费、康复费4残疾辅助器具费5误工费6护理费7住院伙食补助费8营养费9交通住宿费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12财产损失等。 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生活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评残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B18667-2002 赔偿处理: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千元)。不足的部分,车方次责40-20%。 协商未果的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 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
  • 按照责任比例分担
  • 按照你的损失和对方的损失共同分摊。
  • 按责任比例分担你们总共的损失,可以调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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