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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从劳务市场招来的,当时老板说在商场档口做服务员,主要工作包水饺、煮水饺、刷卡、剁菜馅,时间早9点到晚9点下班,值班就10点下班。中午2点到5点轮流休息,工资2500一个月,3天假,没休假就2800一月。当时招了几个人,但最后只有我一个人来,一直他们都在招人,前前后后招了有20个人,有他们看不上的,有看上别人闲时间长,而且都是站着,上班时间都不能坐,所以一直没招到人,至少两个人做的话,都是我一个人在做。我来以后实际有1个小半休息时,忙的时候根本没休息时间,中午值班得准备所需的菜馅,有时用机子绞,有时用刀剁,剁了以后,加盐装袋子里挤出水份。别人上班,我忙,别人下班我也在忙,加班加点的忙,别人都问你今天中午还不休息,我说还没忙完。我从11月19日上班,我也负责人说过加薪的事,11月做月12天拿了1000元工资,200元奖金,共计1200元。我也给他们说一个人太忙,忙不过来,你们再请个人,但人员一直没着落,我12月份提出加薪的事,12月份工资底薪加了100元,奖金200元,3天没休息300元,买了个拖把27,5元算的100元,12月份工资共计3200元。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工资是否合理。还有一个问就是老板重庆有几家店,员工是4天假,这成都店是3天假,都是他开的店,他的工人合理吗?最后谢谢您为我解答!

其他 2017-01-17 16: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工资纠纷解决办法:1.调解仲裁。适用范围包括:在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人事关系、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劳动报酬、辞职辞退、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赔偿金、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发生的争议问题。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向所在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或本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劳动保障监察。适用范围主要是:对用人单位在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以及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人社部提醒,劳动者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应当在用人单位发生违法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2年内提出。 3.行政复议。适用范围是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复议申请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4.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复核。适用范围是不服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5.申诉。适用范围是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服人事处理决定等。6.检举控告。适用范围为人社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方法是向所在地行政机关检举控告。违 *** 纪的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 建议举报到劳动监察大队或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工资根据合同约定,加班可以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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