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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麻烦咨询下:丈夫所在的单位修建房子,因工业用地,无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单位以成本价卖给职工。职工及其子女拥有一生居住权。如果职工辞职,则房子由单位收回,本金减掉房子租金后返还职工。这种情况下,如果丈夫离婚,房子怎么分割?妻子是否拥有该房子一半权力?是否按当初本金付一半给妻子?谢谢

离婚 2017-01-20 13: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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