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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妻子于2010年10月在妻子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妻子是南平农村户口,我属于泉州一公司集体户口。我们从去年就准备办准生证,结果到现在也没办下来。我拿着我妻子方的《办理生育服务证专证明》到公司居委会办理,公司居委会说准生证可以在这办,但我们计生要由女方管理,要女方出一份证明,证明把我们计生纳入管理(证明已由居委会打出,让我回妻子方盖章),再打一张《常住信息卡》才给我办理。但我妻子那边的计生办不于盖章,也称没有《常住信息卡》。 请问:1、我的准生证要怎么办?2、《常住信息卡》。是什么样子的?3、从去年到现在,我妻子已怀孕2个月了,我们属于晚育。这样要罚款吗?4、女方计生办说,现在不能在女方办理准生证,但要是男方户口在人才市场的可以办理,我户口这种情况和人才市场的会一样吗?

离婚 2011-05-25 12: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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