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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婚,我的孩子是对方抚养,他的孩子是到2013年5月归我们抚养,请问我们可不可以再要一个孩子?

离婚 2011-06-04 1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你这种情况比较特殊,可能是轮流抚养子女,估计审批难度很大。详情请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 如果原来的孩子都归对方抚养,是可以再申请生育二胎的,但您说的这种到2013年5月男方的孩子归男方抚养的情况能否要二胎,建议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 再婚夫妻如果原来的孩子都归对方抚养,是可以再申请生育二胎的,但您说的这种到2013年5月男方的孩子归男方抚养的情况能否要二胎,建议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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